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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注册独资公司,个体户可以不记账不报税?

刚刚,税局出了新规定,2020年10月1日起,所有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个体工商户还想不记账不报?注意了,罚款可能交的比税多!
一、10月1日起,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也要自行申报了
在此之前,只有查账征收、定率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一些刚成立、规模小的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采用简易申报,由税务机关扣缴税款来代替申报。
但是现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也要自行申报了。
1、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季度超过30万元),必须自行申报。
2、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可暂不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但并不免除其申报纳税义务。(意思是,目前的管理规定暂不申报,但依然负有纳税义务,后期根据管理规定决定是否申报)
3、若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自开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无论销售额是否超过以上标准,都应该自行申报纳税。
查账征收、定率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仍按现行征收方式自行申报。
二、个体工商户也要纳入纳税信用管理
在国家层级上已经将公司纳入纳税信用管理范围,各地方也陆续出台了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也说明个体工商户的信用管理将是常态。
三、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也有规定!
2018年6月15日公布的(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附件4《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个体工商户建账提出了明确要求:
简易账
10万元≤注册资金<20万元
从事销售业务:月销售额1.5万元月销售额<4万元
从事生产业务:月销售额3万元月销售额<6万元
从事批发或零售:月销售额4万元月销售额<8万元
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况
 
复式账
注册资金在≥20万元
从事销售业务:月销售额4万元 
从事生产业务:月销售额6万元 
从事销售业务:月销售额8万元
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建立收支凭证粘贴板、进货销货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达不到复式账、建议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如果在上海注册公司不会记账怎么办?
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四、不记账不报税罚款!
1、《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征管法》第二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两条法规清楚明白的说明了:领取了营业执照在15天内,不管经不经营,开不开票,都要设置账簿,都必须要记账,都要报税!

否则,如果不记账也不报税,并且还超过6个月都未经营的,将被列入非正常用户!6个月后营业执照也会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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